日前,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、慈溪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《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節能降耗獎勵補助實施細則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。
申報內容為節能改造項目獎勵、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、采購省外綠證補助、寧波市級及以上節能企業獎勵等四項內容。
本市2025年當年實施完成的節能改造項目的企業(單位)和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服務機構,項目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,年綜合節能量達到70噸標煤以上,符合寧波市節能技術導向要求。
按項目的年節能量給予300元/噸的獎勵,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且獎勵總額不超過投資額的30%。上述節能項目為合同能源管理的,對項目實施企業和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分別按25%和75%獎勵。
關于公開征求《2025年慈溪市節能降耗獎勵補助實施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
根據《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》(慈政辦發〔2025〕20號)等文件精神,市發展改革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《2025年慈溪市節能降耗獎勵補助實施細則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請將建議意見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:
一、通過點擊本頁面下方“我有建議”,將意見通過網絡直接反饋;
二、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:63981888,并請在傳真件上注明“意見反饋”字樣;
三、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:慈溪市三北大街655號慈溪市行政中心1837辦公室,郵政編碼:315300,并請在信封上注明“意見反饋”字樣。
附件:1.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節能降耗獎勵補助實施細則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.docx
(聯系方式: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能源管理科張沈杰,聯系電話:0574-89591837。)
各鎮(街道)經發辦,市住建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、市商務局、市文廣旅體局,各產業平臺:
根據《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》(慈政辦發〔2025〕20號)和《寧波市節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甬能源節能〔2019〕140號)等文件精神,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《2025年慈溪市節能降耗獎勵補助實施細則》,現予以印發,請貫徹執行。
節能改造項目獎勵、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、采購省外綠證補助、寧波市級及以上節能企業獎勵等四項內容。
由市發改局發布申報通知,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,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鎮(街道)、產業平臺提交細則中所要求的申報材料,經所在地鎮(街道)、產業平臺初審同意確認蓋章后,上報至市發改局。
市發改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獎勵補助單位進行核實,部分項目委托技術專家對項目進行評估查驗,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項目財務核查。發票與付款不能一一對應的,原則上按照先進先出法予以認定。
對審核后的獎勵補助資金,經公示無異議后,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符合獎補條件的單位下達獎補資金。
本實施細則中所提的“以上”“以下”“不高于”“不超過”“超過”“大于”均含本數。“投資額”不包括土地征用、相關房屋拆遷、青苗補償等政策處理費用。
委托節能服務機構協助節能主管部門實施能源審計、事中事后檢查、節能量測試的費用在節能降耗專項補助資金中列支。
有關否決等政策按《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》(慈政辦發〔2025〕20號)規定執行。本實施細則的實施期限與慈政辦發〔2025〕20號文件一致。細則內容由市發改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。
附件:1.2025年慈溪市節能改造項目獎勵實施細則